问:某运输公司承揽运输业务,将货物由广东中山运到外国码头,该公司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8号)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包括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因此,该公司取得的运输业务收入如符合财税〔2010〕8号文件规定,可免征营业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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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将货物由境内运到国外码头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
|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15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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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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