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19 文字显示:    

 
 
  问: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据此,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享受营业税免税优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打印】 【关闭】
上篇:运输公司将货物由境内运到国外码头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下篇:取得异地租金收入如何申报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