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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注协: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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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注协: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分类:党建要闻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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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会行党〔2012〕24号
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pdf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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