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党的干部 |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
|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分类:文献资料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
| 【打印】 【关闭】 |
| 返回“文献资料”列表 |
| 上一篇:没有了 |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