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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党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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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党 组 |
|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分类:文献资料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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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党 组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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