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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6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7日    浏览次数: 39 文字显示:    

 

 

中评协办〔201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规定,现将2016年网络在线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网络在线培训的对象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执业会员。中评协非执业会员和评估机构助理人员可自愿选学。


  二、培训方式


  执业会员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或本人注册证书号)和身份证号,随时登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www.e-nai.cn)或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的远程教育平台,自主选课进行网络在线培训。


  中评协非执业会员和评估机构助理人员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三、培训内容


  网络在线培训内容包括专业课程和综合课程两部分。


  专业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执业会员为市场主体的各类资产价值及相关事项,提供测算、鉴证、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等各种服务应当掌握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等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职业规范等。


  综合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助于执业会员拓宽视野、更新理念、提升综合素养的内容等。
  四、培训学时


  网络在线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执业会员所选课程学习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培训学时将自动记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


  执业会员网络在线培训每年所确认的继续教育时间不超过30个学时,其中专业课程确认20个学时,综合课程确认1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五、培训费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网络在线培训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元(不限学时),学员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平台注册后缴纳。


  六、培训时间


  网络在线培训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执业会员参加网络在线培训,确保网络在线培训的有效实施。


  (二)执业会员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中评协考培中心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考培中心:陈鹏


  联系电话:010-88339665


  邮箱:chenpeng@cas.org.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青


  联系电话:(010)64505261


  邮箱:liq@nai.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春梅


  联系电话:(021)69768030


  邮箱:suncm@snai.edu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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