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妍华等十四位同志:
你们因离所等原因未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规定,决定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廖妍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 陆玉群 邬永东 谢 飞
杭州华磊会计师事务所 张寅梅
浙江众信达会计师事务所 邵志敏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 周雪红
宁波天易会计师事务所 李丕国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 石洁美
湖州中天和会计师事务所 沈 娟
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 钟先甫
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裘锦萍
台州鼎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包崇山
缙云仙都会计师事务所 刘振华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