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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开展涉税中介自查 严处与中介勾结牟利行为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11 文字显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单位或个人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斩断税务干部与中介行业的利益链条。


  涉税中介是从事涉税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统称,依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向委托人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税务咨询等有偿服务。涉税中介是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税务干部涉嫌违规参与税务代理业务收取好处费问题,税务总局在前期开展规范涉税中介的基础上,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4月20日之前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强制纳税人接受中介机构代理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税务事宜的相关文件或行为;是否存在制定中介机构为纳税人代理做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税务事宜的相关文件或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行政审批权力,与中介机构勾结,牟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配偶、子女及近亲属在税务干部辖区内从事中介服务工作等内容。4月30日前,税务总局将组成工作组,选取部分地区进行暗访。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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