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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力度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28 文字显示: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和要求,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从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多个方面,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各项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意见还就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和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等方面提出多项税收政策要求。

 

  在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

 

  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方面,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研究扩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

 

  在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方面,意见要求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抓紧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政策。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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