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考〔2014〕4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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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 |
|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19日 浏览次数: 21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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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考〔2014〕4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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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4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4年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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