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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注协: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 21 文字显示:    

 

 

浙会行党〔2012〕24号

 

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中央组织部近日制发了《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中组发〔2012〕18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转发了该意见,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pdf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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