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行党〔2012〕23号
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中组发〔2012〕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2〕22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