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同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025号)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
|
合同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 |
|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06日 浏览次数: 9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
| 【打印】 【关闭】 |
| 上篇:房产证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是否缴纳契税? |
| 下篇:合作建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