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个体工商户从外地批发购入一批红酒,在对外销售红酒时,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红酒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因此在红酒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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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销售批发购入的红酒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
|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14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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