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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出台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是否在2011年仍旧执行?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15 文字显示:    

  

 

        2010年国家出台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是否在2011年仍旧执行?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文件规定第一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热点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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