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于基建期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广告费等是否计入在建工程算?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能够计入在建工程的应为直接支出,而对于问题所述的这些费用不能直接归属于在建工程相关支出的不能列入在建工程进行核算。
(注:热点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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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于基建期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广告费等是否计入在建工程算? |
|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111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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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于基建期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广告费等是否计入在建工程算?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能够计入在建工程的应为直接支出,而对于问题所述的这些费用不能直接归属于在建工程相关支出的不能列入在建工程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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