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的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应届毕业生二次资格审核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次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通过承诺书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请于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30日(双休日不办理确认)到宁波财税大楼西大厅一楼会计办理窗口(中山西路19号)进行毕业证的二次资格审核确认,确认时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具体确认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87188230
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1年7月19日
(来源: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