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来料加工货物在国内采购辅料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规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不办理退税。按照上述规定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有关免税货物的规定,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在国内采购的辅助材料,既不能办理退税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只能作成本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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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货物在国内采购辅料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
|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3日 浏览次数: 15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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