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不属于农产品,应按适用税率征税增值税。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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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
|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25日 浏览次数: 12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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