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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承办比赛收取的报名费是否免征营业税?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 12 文字显示:    

 

        问:高校承办各项比赛,向参赛方收取的报名费是否免征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但高校承办比赛收取的报名费属于非教育劳务,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不能减免营业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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