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建立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工作机制。
据介绍,核查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联网机制。由三方联网建立的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在省级集中,国税局、地税局与公安厅分别设置前置机,采用专线方式连接,以点对点的模式发送和反馈信息。二是明确核查内容。对税务登记中的历史存量身份信息,由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进行一次性核查。基层税务机关在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及发票领购等环节需要进行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的,通过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发起身份信息核查请求,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公安厅反馈身份信息核查的结果。三是明确操作流程。基层税务机关在办理业务时,应当通过系统核查纳税人公民身份信息的一致性,也可同时通过比对防伪措施或机具阅读等方式,核查纳税人居民身份证的证件真伪。经查核无误时,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有疑义时,按三部门明确的业务处理规则处理。
建立三部门联合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工作机制,是浙江地税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和加强居民身份证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非法代开、虚开、买卖发票和偷逃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税收征管秩序。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