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1家单位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121家单位主要分布在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青海。通知称,此举是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
|
|
|
部分地区数字电视维护费免征3年营业税 |
|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 25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1家单位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121家单位主要分布在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青海。通知称,此举是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 |
| 【打印】 【关闭】 |
| 上篇:房地产税改革应逐步推进、分步实施 |
| 下篇:楼市调控新一步 上海收紧购房契税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