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设我单位是付款方,收到物流公司2010年3月开具的公路运输发票,由于保管不当造成发票丢失,作为付款方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抵扣增值税?
答:在申报抵扣前丢失运输发票的,该运输发票所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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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运输运费丢失如何办理抵扣? |
|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30日 浏览次数: 10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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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假设我单位是付款方,收到物流公司2010年3月开具的公路运输发票,由于保管不当造成发票丢失,作为付款方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抵扣增值税? 答:在申报抵扣前丢失运输发票的,该运输发票所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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