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三条规定,为加强欠税清理,实行欠税目标责任管理,对于往年陈欠,可暂先将欠税清理入库。因此,企业可以筹集资金缴纳往年陈欠税款,再想办法逐步交清滞纳金。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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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可以筹集资金缴纳往年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
|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17日 浏览次数: 14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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