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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6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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