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共有33条,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减免税、纳税申报等问题。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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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布《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
|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02日 浏览次数: 3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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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共有33条,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减免税、纳税申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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