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税视点

财政部: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执行至2021年底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1日    浏览次数: 4 文字显示: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强调,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指出,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来源:人民网)


【打印】 【关闭】
上篇:31地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减负规模超千亿元
下篇:税务总局推22条举措 全力推进减税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