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经新闻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0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加强和规范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身份识别和服务社会公众中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来源:证券时报网)


【打印】 【关闭】
上篇:我国海关打击“洋垃圾”走私 查证涉案货物超9万吨
下篇:上百家国企欲引民资 混改迎落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