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来源:人民网)
|
|
|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所得利息收入可免税 |
|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浏览次数: 4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来源:人民网)
|
| 【打印】 【关闭】 |
| 上篇:全年减税降费规模将超量 增值税税率下调有望加速 |
| 下篇:宁波推32条税收新政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涵盖四大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