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税视点

财政部:对民企参与的PPP项目给予倾斜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2日    浏览次数: 4 文字显示: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更好地发挥引导规范增信作用,财政部昨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的通知》表示,对民营企业参与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给予倾斜。
 
  《通知》要求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支持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要加大对健康、文化、科技、养老、教育、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投入;注重区域、领域均衡性,加大对西部偏远区域、东北省份的支持力度。要坚决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对贫困地区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探索与民营资本合作的模式、路径,对民营企业参与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给予倾斜。不能只投大不投小、投发达地区不投欠发达地区、投国有企业参与的不投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包兴安)
 
(来源:证券日报)


【打印】 【关闭】
上篇:税务总局将尽快提出大规模减税政策建议
下篇:刘桓:我为税收结算部门捏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