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公告称,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有效实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烟叶税计税依据通知如下: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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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 |
|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6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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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公告称,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有效实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烟叶税计税依据通知如下: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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