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经新闻

外汇局发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明确离岸转手买卖等概念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1日    浏览次数: 34 文字显示: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外汇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来源:人民网)



【打印】 【关闭】
上篇:国资委:前5月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1万亿元 同比增长9.8%
下篇:我国信托规模降至25.61万亿 两年来首次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