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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03日    财税〔2018〕26 号    浏览次数: 2 文字显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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