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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磊:建议免征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个税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 9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兼沈阳稽查局局长柳磊建议,尽快明确新三板股票转让收益个税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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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兼沈阳稽查局局长柳磊在辽宁代表团驻地接受《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记者联合采访时建议,尽快明确新三板股票转让收益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安排,免于征收二级市场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个人所得税。

 

  柳磊认为,新三板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平台。新三板市场功能的发挥离不开投资者的参与,相对宽松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投资者积极参与市场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文)的精神,新三板原则上可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柳磊表示,目前印花税和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已经实施,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尚未落地,建议尽快明确新三板股票转让收益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安排,免于征收二级市场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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