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针对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所面临的新的困难和挑战,将在近期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建言建策,以改善注会行业的监管环境。目前证券所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后,在监管实践中如何识别与划分执业责任,切实做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等问题变得十分迫切。
据了解,国内注会行业这些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是“两年两单”(两年内证券所受到两单行政或刑事处罚,即要暂停承接新的证券期货业务)。像利安达在2016年、瑞华和立信在2017年都先后触碰此线,都被暂停了数月的承接新证券期货类业务。张连起认为,当下监管现实是,一旦证券所受罚次数触发相关规定,均“一刀切”地对证券所暂停执行业务,直至对未来三年招投标承接业务造成波及影响。这种类似“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甚至“连坐”的做法意味着行政处罚方式与合伙精神不相符,也不能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我国将《合伙企业法》引入会计师事务所、设置特殊普通合伙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当事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降低无过错的其他合伙人责任,防止无过错合伙人受过错合伙人的影响和连带损失。《合伙企业法》中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要求,其实隐含了处罚要“重师轻所”的立法精神。
张连起认为,对于证券所的监管,不宜以行政监管代替民事责任和行业自律。应明确区分合伙人与机构的责任主体范围,严格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防止“一船桨打翻一船人”。
(来源:中华财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