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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 3 文字显示: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经省行业党委研究决定,根据《意见》精神,对全省行业党员和党组织在严格执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要求:

 

  一、慎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信息,增强政治鉴别力,不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

 

  二、慎重加入网络微信论坛或群组,在已加入的群组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正确政治立场。

 

  三、严格规范在论坛、群组等平台上暴露单位职务等身份信息,规范以职务身份在网络平台上注册帐号、建立群组。

 

  四、不得通过私人邮箱、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处理涉密工作内容。

 

  五、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

 

  附件:《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来源:宁波市注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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