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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 8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公告明确了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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