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将承包地转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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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承包地转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是否征收增值税? |
|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1日 浏览次数: 4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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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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