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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税收优惠:要全面也要均衡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30日    浏览次数: 8 文字显示:    

 

   北京市海淀区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新技术企业众多,在智力资源、创新资源和先行先试区域政策上都具有明显优势。近两年来,高新企业认定户数迅速增长,其中,电子信息业占据了70%的份额,成为中坚力量。截至2016年,海淀区所辖高新技术企业共计7485户,占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达60%。随着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产业集群效应日益显著,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更加突出。


  发展现状


  税收引领辐射作用不断提升。2016年,海淀区国地税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税款470.5亿元,占比不足1%的体量,税收贡献率达23.6%,在区级税收中增幅高于平均增幅4.5个百分点,这充分体现出高新技术企业高附加值的行业特点及对区域发展的重要作用。


  税收红利促进企业利润率攀升。2016年,海淀区高新企业各项财税指标较上年同期都有增长,利润率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盈利且享受减免的高新企业有180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额达76.9亿元,增幅达8.9%。其中,享受税收减免的以内资企业为主,占比达94.1%。减免税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鼓励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效应不断显现。


  大中型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优势显著。从2016年享受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减免优惠的2834户企业看,利润总额5亿元以上的企业有31户,享受税收减免48.9亿元,占减免总额的38.1%;利润总额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63户,享受税收减免72.4亿元,占减免总额的56.4%。企业所得税减免在高新企业税收减免中可谓一枝独秀,2016年享受优惠税率的共计减免97.4亿元,占总额的75.9%,明显高于其他税种。


  存在的问题


  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在鼓励高新技术优惠中优势凸显,但其过高的优惠节奏,使得减免与利润呈现直接正向等额关系,受益对象集中在已取得盈利的企业,且利润越高享受减免的力度越大,越容易形成“马太效应”。从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报享受高新技术减免优惠的2834户企业看,利润总额亿元以上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超过减免总额的一半。这样会导致减免政策对创业初期的企业扶持力度不够,尤其是创业初期的中型、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技术资金优惠支持力度较低。


  基于企业优惠占据主导地位。目前,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一大类为减按15%优惠税率的税率式减免,另一类为面向全社会普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自主创新和创业投资等税收优惠。其中,从2016年的年报数据看,企业税率式减免享受优惠97.4亿元,占全部税收减免额的75.9%。但是税率式减免政策对在取得收入以前创新过程中优惠金额较低,对技术创新的巨大风险未能给予有效补偿。同时,现有的加计扣除政策中由于亏损只能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弥补,不利于研发周期长的亏损企业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基于企业而不是基于项目容易导致税收优惠滥用。


  对策建议


  ——进一步提升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全面性。优化税制,构建有利于高新企业发展的税收体制机制,加强对高新企业创业初期的政策支持,全面研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科技创新真正得到实惠,对一些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税收政策作长期制度安排。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的政策引导作用,加大科技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积极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坚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主攻方向,动态调整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加强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此外,及时跟踪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审批的情况,做到依法减免,应免尽免,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不断加强审批人员综合素质培养。一是加强对减免税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把好政策业务关。提高其专业知识,要能深入新申请认定和复审企业,从政策内容、管理要求入手,手把手地辅导企业有关备案手续、流程和申报方法,帮助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实现税收政策与财务的对接。二是强化审批人员的法治意识,避免税收优惠的滥用,对只有完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才能予以审批通过。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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