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成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正在研究制定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这将是推动《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落定的重要配套文件。
会上,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任荣发在《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落地实施培训班上的讲话,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宋兰作了讲话。副会长蓝逢辉、副秘书长张晓平、四川省国税局副局长胡苏华、四川省地税局副局长陈梅等出席会议,各地方税协会长、秘书长,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等共1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所赋予的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制业务规范的重要职责,体现了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师行业的高度信任与支持,全行业要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在总局的指导下,举全行业之力,高质高效完成这项工作。
作为推动《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落地的重要举措,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制定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会议介绍,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的意见,按照满足行政机关监管需求和适应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需要的原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拟制方案作了研究和验证,提出建立以基本准则、具体规则和业务指引为基本架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体系。
据介绍,基本准则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业务基本准则、一般税务咨询业务基本准则、专业税务顾问业务基本准则、税收策划基本准则、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基本准则、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准则和其他涉税服务业务准则,主要是对各类业务的概念、内涵、外延、操作程序和基本规范作出规定。同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质量控制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也将纳入修订范围,并视同基本准则。
据介绍,具体业务规则是在8项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分行业、分税种、分事项拟制,在拟制过程中将关注新旧规则准则的衔接和拟制、修订工作。具体业务指引和业务需求的拟制,以鼓励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涉税专业服务前沿领域创新、试点,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准则、规则更好地执行贯彻为目标,力求通过业务指引和业务需求的编写将规则转化成执业软件,使操作流程标准化、信息化。
会议提出,新形势下,大力拓展纳税申报代理尤其是小微企业申报代理业务,是推动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的举措之一,要深耕纳税申报全流程代理服务,不断扩大代理客户范围,拓展对小微企业的全面代理业务。
会议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拟制方案》的内容、程序和分工作了详细说明。该方案梳理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8项业务和6大类192项业务,并对原税务师执业准则(规则)体系和38个具体规则作了分析,梳理、分析后拟制定和修订的基本准则、具体规则、业务指引(业务需求)共87项。根据该方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组织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分类、分批启动各项准则(规则)的拟制工作。
会上,参会代表介绍了小微企业纳税申报代理业务的业务规则、培训流程和软件工具,大连市税协、深圳市税协介绍了开展批量申报试点的情况。分组讨论环节,参会代表们深入探讨了对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拟制方案的建议,开展小微企业纳税代理申报业务的具体意见。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