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税视点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浏览次数: 12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财政部:明年起,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中国会计视野讯 今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行为,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打印】 【关闭】
上篇:国税总局局长王军:税改方案落实进度已达80%
下篇:税率简并 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