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7〕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现予发布符合条件的2014-2015年度人才基金奖励与补助机构及人员名单,并将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机构按照附件总表所列金额开具票据,即应当将本机构补助与人员奖励金额合并开具一张票据。票据正面未列示收款账户信息的,请务必在票据空白处或背面加注收款账户信息。
二、开具票据时,付款单位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容:2014-2015年度行业人才基金奖励与补助。
三、各有关机构应当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所开票据寄送至省注协考试培训部,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301室,电话(0571)85179580。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