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登记?
答:实施“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接受税务管理。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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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登记? |
|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04日 浏览次数: 184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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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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