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行业要闻

关于报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十大优秀项目”和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 159 文字显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近日,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十大创新举措”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十大优秀项目”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请各执业机构对照要求,积极申报,并将附件中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十大优秀项目申报表》,于9月25日前报送至省注协,由省注协择优推荐上报。

 


  另:省注协于2015年5月印发《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注协〔2015〕18号),省注协将于今年四季度集中审核发放一次奖励基金,各执业机构可结合本次“十大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同时申报省注协奖励基金,并及时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送省注协业务监管部。

 


  未尽事宜,可联系省注协业务监管部,联系人:李书玲,联系电话:85179526。

 


   
     (来源:浙江省注协会计师协会)



【打印】 【关闭】
上篇:浙江省注税行业党委学习贯彻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精神
下篇:关注!中税协召开宣传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