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税视点

2016年8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1日    浏览次数: 85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关键字:红字专用发票、住宿业、自开增值税发票、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金税三期、资源税。


  相关专题:营业税改增值税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16年8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范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操作方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91个城市纳入试点,并自2016年8月1日期实施。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发布公告,对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事项进行明确,公告所述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打印】 【关闭】
上篇:中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下篇:个税改革成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机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