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6〕33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关于推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由省注协秘书处组织省注协直接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省直机构”)进行代表和理事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分配每家(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合署办公的按1家计算)1个名额,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100名(具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双师”人员按1人计算)的执业机构,每增加100名增加一个名额。数据截止到2016年6月底。
二、请各单位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省直执业机构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推荐大会代表,填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2);
三、理事候选人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代表中产生,具体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4日前报送省注协综合部,联系人:潘霞,联系(传真)电话:85179512。
附件:1、《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关于推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由省注协秘书处组织省注协直接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省直机构”)进行代表和理事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分配每家(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合署办公的按1家计算)1个名额,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100名(具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双师”人员按1人计算)的执业机构,每增加100名增加一个名额。数据截止到2016年6月底。
二、请各单位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省直执业机构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推荐大会代表,填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2);
三、理事候选人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代表中产生,具体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4日前报送省注协综合部,联系人:潘霞,联系(传真)电话:85179512。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