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协〔2016〕31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方案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条件组织推荐。
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分配每家(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合署办公的按1家计算)1个名额,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100名(具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双师”人员按1人计算)的执业机构,每增加100名增加一个名额;
分配省、市注协(宁波评协)17名;
分配省、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8名;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计499名。
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共计101名,从参加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产生。
(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单位委派理事25名。单位委派理事必须是与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部门,以某某局(处)负责人的名义出现,随着该单位负责人的变动而变动。委派理事由省市财政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省市注协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执业会员理事按执业会员总人数1.1%的比例,分配执业会员理事候选人76名。由执业机构采取选举或协商的办法推荐产生。
三、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条件
(一)执业会员理事候选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爱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事业,遵守《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法》,恪守职业道德;
3.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内惩戒;
4.年龄在60周岁以内(1956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委派理事候选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从事监督、管理、服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工作;
3.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1956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适当考虑非执业会员人选名额。
四、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程序
(一)请各市注协和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代表,填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2);
(二)请各市注协和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理事候选人名额和理事候选人条件,通过选举或协商等形式推荐出理事候选人,填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
(三)省注协直接管理的执业机构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省注协秘书处组织推荐。
(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经市注协或有关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12日前报送省注协综合部,联系人:潘霞,联系(传真)电话:85179512。
附件:1、 附件:1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名额分配表.xls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方案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条件组织推荐。
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分配每家(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合署办公的按1家计算)1个名额,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会员”)人数合计超过100名(具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双师”人员按1人计算)的执业机构,每增加100名增加一个名额;
分配省、市注协(宁波评协)17名;
分配省、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8名;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计499名。
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
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共计101名,从参加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产生。
(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单位委派理事25名。单位委派理事必须是与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部门,以某某局(处)负责人的名义出现,随着该单位负责人的变动而变动。委派理事由省市财政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省市注协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执业会员理事按执业会员总人数1.1%的比例,分配执业会员理事候选人76名。由执业机构采取选举或协商的办法推荐产生。
三、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条件
(一)执业会员理事候选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爱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事业,遵守《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法》,恪守职业道德;
3.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内惩戒;
4.年龄在60周岁以内(1956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委派理事候选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从事监督、管理、服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工作;
3.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1956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适当考虑非执业会员人选名额。
四、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程序
(一)请各市注协和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代表,填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2);
(二)请各市注协和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理事候选人名额和理事候选人条件,通过选举或协商等形式推荐出理事候选人,填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
(三)省注协直接管理的执业机构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省注协秘书处组织推荐。
(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经市注协或有关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12日前报送省注协综合部,联系人:潘霞,联系(传真)电话:85179512。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7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