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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防止税负增加有三招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3日    浏览次数: 52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营改增实施后,对建筑行业以及建筑相关产业链的经营模式、财务核算等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尽可能地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确保建筑安装企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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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实施后,对建筑行业以及建筑相关产业链的经营模式、财务核算等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新上项目的建筑安装企业面临的最大涉税难题即为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难。建筑安装企业实施营改增之后,适用税率从营业税3%变化为增值税11%。尤其对5月1日以后的新上项目,如果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项目可抵扣,建筑施工企业将会面临税负大幅增加的风险。

 

  因此,笔者建议建筑安装企业应采取以下三个措施减少涉税风险。

 

  首先,应加强对公司人员的整体培训。营改增培训不仅仅是财务一个部门的事,要对企业各部门人员,如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造价人员等全面培训,为营改增跟进打下坚实基础。企业管理者要及时调整企业经营战略,对于国家税收法规的动态变化应密切关注,企业财务人员更应加深对营改增政策的掌握,以确保实现企业的整体效益。同时,也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建筑业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建筑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因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差异,造成少计收入、多列支出、违规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现象的发生,提早防范执法风险。

 

  其次,企业应及时做好政策衔接。就建筑安装企业而言,营改增的实施是一种机遇,它扩展了企业发展的空间。营改增是在原有税制基础上的改革,长期以来增值税的大多数法规文件继续有效,为推动营改增的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推出一些新文件,对此,建筑企业应该积极组织学习,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好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根据国家税收制度,形成一套正确、合理、完整的纳税筹划流程及纳税筹划方案。

 

  再次,慎重选择供货纳税人。为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建筑安装企业还应做好增值税销项税与增值税进项税的纳税筹划工作。为取得规范的增值税发票,施工企业要慎重选择供货单位的纳税人身份,尽可能地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取得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建筑安装企业的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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