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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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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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
|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 浏览次数: 76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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