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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规范审计配合工作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32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和各单位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切实支持和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总结近几年税务系统配合外部审计工作,针对配合工作存在的职责程序不清等问题,从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的角度出发,出台了《配合外部审计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指导税务系统进一步做好接受外部审计的配合工作。

 

  《规范》明确了配合外部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15项工作职责,并按照接受审计检查的工作流程,对相关部门在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程序作出规定。既充分发挥归口管理部门在配合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又注重发挥相关部门在配合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协调配合机制,为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任。特别是国税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点多、线长、面广,业务和经费体量大,一直以来都是审计监督的重点。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审计部门对税务系统监督的频率更高、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国家税务总局始终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多次强调,审计是监督,更是帮助,接受审计检查有利于税务机关防范风险、加强管理,有利于税务系统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并要求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和各单位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切实支持和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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